【中国制冷网】该案是一件服务合同纠纷案件,原告济南某科技公司于2016年5月与被告市中区某小区签订《空调机房投资及运营管理服务合同》,同年 12月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。协议签订后,原告依约对小区空调机房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。2019年,小区业委会换届,新一任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上述服务合同显失公平并于同年 9月28日宣布作废上述合同,由此引发了本案诉争。

本案涉及小区300余户业主利益,只有达成调解才是最佳结果,但原告与该小区业主之间还有多起诉讼,双方积怨已久,矛盾十分尖锐,调解工作开展起来并不容易。
法官知道,引导双方调解必须首先让双方明晰在该案中的责任承担,这样确定调解方案才有法律基础,因此,她并没有急于去做调解工作,而是认真查阅卷宗,确定办案思路,安排开庭审理。
思路明确后,为全面细致的查明案件事实,法官不畏酷暑前往市中区舜玉花园空调机房勘验现场,并一一清点现场设备,甚至对每个零部件的重量、长度都进行详细的记录,这种细致入微的工作精神给在场的所有人都留下了深刻印象。
在勘验现场,法官向原被告分析解除合同的后果,首先,如果按照原告的要求解除合同拆除设备,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,因为部分设备是根据小区机房量体裁衣,拆除后基本没有利用价值,且设备繁杂、庞大,面临先拆除机房才能拆除设备的困境,且双方积怨已久,即使判决拆除,执行起来很有难度。其次,当下济南已进入夏季,被告小区300多户业主面临制冷问题,即使现有设备拆除顺利小区至少要一个月才能用上新设备,一个月的空档期如何保障居民的制冷问题?这其中可能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得不考虑。
经过入情入理、耐心细致的分析,原告方坚持不调解的“坚冰”开始松动,被告也更加理解、配合法官调解工作。之后,法官多次组织原、被告一方到庭进行面对面交流意见,商讨调解方案,甚至在下班后仍然和当事人电话交流。在得知有案外人购买涉案设备的情况下,为确保小区及时制冷,苏乐风又多次协调原、被告及买受人一起协商解决本案纠纷。
该案最终调解结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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